政府事项信息——公共服务(十四)
序号
项 目
内 容
1
项目名称
林权证确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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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开方式
主动公开
不公开理由:
3
责任单位
林业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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项目类别
公共服务项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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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件编号
6
事项依据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》第三条第一款;林木和林地权属管理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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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理对象
及范围
国有企事业单位、机关、团体、集体、个人。藁城辖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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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理条件
9
办理手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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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理流程
(一)申请人持申报材料向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市林业局窗口提出申请;(二)市林业局审查文件、现场勘测,不符合受理条件的,在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全的全部材料或不受理的原因;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、符合法定形式的,在林木、林地所在地公告,公告期30天;(三)公告期结束后,符合以下情况自申请之日起三个月内予以登记。1、申请登记的林木、林地、位置、四至界限,林种、面积或者株数准确。2、林权证明材料合法有效。3、无权属争议。4、附图中标明的界桩、明显地物标志与实地相符合。(四)主管市长批准、市政府盖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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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示方式
社会公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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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理时限
法定时限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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费用情况
不收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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备注表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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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公时间
法定工作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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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电话
88195956、8816325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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监督电话
8819595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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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理地点、邮编
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市林业局窗口,邮编05216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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咨询
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市林业局窗口和林业局林政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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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理地址
廉州路与昌盛南街交叉口行政服务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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状态查询
林业局网站、88195956、8816325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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备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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内容描述
林权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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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开时间
常年公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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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开范围
全社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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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开程序
经局内审核后公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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责任部门
林政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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检索方式
保存并公布